仁恒物业是由新加坡仁恒集团在中国大陆投资的一个物业管理公司,它也在国内开发,有七个城市进行房地产开发。上海是一个集团投资的重点,上海仁恒物业也是一个下属企业,是1994年在上海成立,已经经历了十几年。目前所管辖的面积有200万平方米,有七个楼盘,也是上海市物业管理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,同时也是去年年底通过了评审。我们仁恒物业目前主要是以管理自己仁恒所开发的楼盘,目前还没有对外进行管理。
对刚才的问题,刚才那位老总说得很好,我想可能有这么几个问题:首先,这个问题不是非常明确,如果已经进入后面的物业管理,应该有一个服务合同。如果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收费,我觉得十期开发、二十期开发都是合理的,是经过全体业主的讨论。如果是前期开发过程中,要看前面的约定是不是有比较明确的这样的约定,也就是说业主购房的时候,是不是把标准、价格和这期的服务四至范围,是不是有别于其他小区?比如第三期的开发,绿化率特别高、容积率特别低,一个楼面就一户人家,肯定会有标准不一样,而且在购房过程中已经约定了,这是合理的。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约定,只是从物业公司的角度来制定一些社会标准,可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需要经过全体业主的认可,或者进行追认,我觉得这也是可以的。总而言之,物业公司的收费如果是之前有约定,从我们的服务标准上能够达到,无论收费的高低、多少,或者区别,我觉得都是合理的。
谢谢!
搜房资讯上海总公司运营总监楼国权:
这里有一个周一周,他是一位版主,是《东方早报》的资深记者,我相信上房有他支持的话,在搜房网的名声肯定不用担心。这里有一位叫“九华飞天”,他的问题请刘总回答。